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承担者。从业人员素
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前,我国生产经营单位从
业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素质低的问题,特别是小煤矿、小工厂、
小运输(公路、水路)等“三小”生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
质最差,管理最乱,事故最多。
要搞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除领导重视、增加投入等其他因
素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这是关键所在。
人的素质是搞好所有工作的决定因素,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
一个企业,莫不如此。因此,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保障安全生产。
———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要制定符合实际、合乎规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作计划。
在教育培训的形式上,要多样化,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联
合办学,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如把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地送到有关教育
培训中心、高等学校进行学习、培训;或者聘请有经验的教师、专家来
本单位讲课;或者与有关学校、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在本单位搞分校、
教育培训分部等形式。总之,要逐步形成灵活的教育培训机制,完善教
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正规化。
———要加强对新录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大量农民涌入生产经营单位,成为主要劳动
力。对这部分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培训时间不
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
新设备时,必须使操作人员详细了解和掌握这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料或者新设备的技术特性,要通过编制教育培训教材,对从事这些工作
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这些新工艺、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要达
到以下要求:
一是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首先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有关安全
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是生产经营
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生产经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到生产、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任何一处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
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
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再次是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
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作业场
所。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尽可能利用现场条
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
要积极组织人员撤离。在这些过程中,从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
考虑,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二是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
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地方政府也根
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
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对这些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做
到心中有数。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从业人员
应当逐条逐字掌握,熟悉其内容。事实证明,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
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造成的。因此,从业
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熟悉有关安全生产
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只有这样,才能按章办事,避免和减少事故的
发生。
三是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由许许多多的单元组成,
每个单元就是一个工作岗位。如果每个工作岗位都安全了,那么整个生
产经营单位也就安全了。因此,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是整个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抓好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才能确保整
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对不认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
能差的岗位人员,要坚决从岗位上撤下来。要制定有关措施,鼓励岗位
操作人员开展各种比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国家局政策法规司供稿)